近日,从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经资金,预算金额为98万元。
采购需求概况:对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区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置。污泥处理处置任务量约为3500吨/年,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承接主体条件:供应商须属于企业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具有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相关环评批复。
项目要求: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城建【2009】23号)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全环保、循环利用、节能降耗、因地制宜、稳定可靠”的原则,对生活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进行处理处置。
葫芦岛市住建局政府采购项目公示

原标题:3500吨/年!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项目招标
关键词:
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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