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省、市各级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农村污水资源化、生态化治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新的要求。西湖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农污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资源全利用、监管全智慧”的五全理念和“水清、无味、点绿、景美”的八字方针,不断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创新,在“规、建、管、运、营”各方面系统推进农村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一、农污“零直排村”治理思路
01
一张蓝图绘到底,走西湖特色农污治理道路
近年来,西湖区持续聚焦人居环境,深入践行“千万工程”,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水清、无味、点绿、景美”八字方针和“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资源全利用、监管全智慧”的五全理念为指引,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分级处理、分级利用”的技术路径,创新试点“设施共建、成果共享、运维共管”新模式,致力于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促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
02
脚踏实地干实事,谋人民群众大美共富道路
项目规划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问情于民、问需于民,将人民群众需求放在首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项目设计以满足群众需求为落脚点,实践污水“分级处理、分级利用”,依托扎实的技术,使乡村的水更清、地更肥、景更美、民更富,让村民用的省心,用的放心。项目建设以造福群众为着力点,将农污设施以绿化景观为底色,融入丰富的乡土文化特色,把终端变公园,实现污水点向风景点的升级转变,营造出“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的诗意江南、最美乡村画面。
03
笃行不怠保成效,探长效治理精细发展道路
西湖区坚持政府主导、属地为主的原则,明确责任到底、到边,制定《西湖区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和任务,成立农污“零直排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全域统筹,形成主管部门、乡镇、村委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工作合力。项目建成后,紧抓长效运维管理,以专业化、规范化为导向,专门制定《西湖区农污“零直排村”标准化运维手册》,压实“五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工作责任和范围,确保农污治理成效。
二、农污“零直排村”创建工作
01
规划为魂,做好“全面统筹”文章
西湖区农污“零直排村”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真正以人民需求作为设计原则,一村一策,因地制宜,以用为本。项目前期,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下沉农村一线,现场踏看终端、农户端、餐饮业等情况,主动对接村委、村民,了解村庄产业远期发展规划,为后续设计方案征求宝贵的基础资料及建议,指明设计方案科学、合理、惠民的大方向。
以双浦镇湖埠村为例,随着铜鉴湖公园的建成,湖埠村民宿、餐饮逐渐增多,规划阶段超前预期并考虑了村内污水增量及水质变化问题,针对湖埠村原污水终端“小、松、散”的现状,通过五合一改造,重新选址将湖埠村污水终端集中一处,终端工艺经过多方技术论证,最后试点采用了新型工艺技术—曝气膜生物反应器(MABR)。同时,新终端经过选址重建,远离农户居住区域,确保了噪声、臭气控制达标,无论是平时还是节假日,湖埠村污水处理终端都扛住了冲击,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02
设计为骨,做好“全面排查”文章
西湖区农污“零直排村”建设围绕“五全理念”开展项目设计。在设计阶段,主管部门、乡镇、设计单位主动靠前,开展仔细翔实的摸底式调查。走一次完整的现场,收集农户端、公建设施等现状情况,实现应接尽接、雨污分流;做一次管道CCTV检测,对现状管网进行“健康”体检,制定针对性修复措施;查一次终端运行工况,分析终端进水水质和出水水质,评估现有终端运行报告,为后期终端的提升改造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调研一次村内资源化利用条件,重点调查村内农作物轮种规律,检测一二级肥水的水质情况和土壤肥力情况,科学计算农作物对灌溉用水量和土壤对氮、磷元素的需求,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以桑园地村资源分级利用体系为例,项目团队邀请省农污治理专家李军教授前来现场指导,奠定资源分级利用体系具体思路,明确了共享菜地、蚕桑公园进行一、二级肥水和三级尾水“空间分时段”利用,污泥发酵增肥处理后返还桑林改善土质的方案;同时走访当地村民,组织村委召开座谈会,收集了菜地取水较远、蚕桑公园浇灌不便、土地肥力不足等村民渴望解决的问题,从实际需求展开,确定现场实物使用方式,在灌溉方式的选择上,充分寻求村民意见和村民灌溉习惯,放弃了滴灌、喷灌等现代化的灌溉方式,采用了“水龙头+皮管”这种接地气的“土”办法,做到了投资与实用两不误。
03
施工为基,做好“全面协调”文章
在建设施工阶段严格遵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和《“农村污水零直排村”创建技术导则》,以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为中心,最大限度地提高施工效率和安全性。施工期间,把握“最小影响”原则,通过噪音控制、扬尘控制、交通管控等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对周围村民生活的影响,确保村民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得到充分的照顾,真正做到事事为民。终端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进行终端的景观提升工作,设置公园、花园、步道和休息区等设施,终端景观与美丽乡村风貌交相辉映,为村民提供一个更加宜人、宜居的环境。
以桑园地村项目为例,充分依托农污“红色指导员”制度,对在施工阶段产生的问题与村民沟通协调,探索区、镇、村两委和村民“共建、共享、共管”的新模式,以村民需求为导向,积极宣扬“全民参与零直排村建设”的环保理念,让村民深入到设计、建设、管理过程中来。建设过程中,村民提出桑园地村木桥头终端在中心公园周边,影响整体观瞻,参建单位收到村民意见后决定对终端景观提升,采用实施地下设施、地上公园的设计方法,辅以廊架、休息圆凳、乡土绿植和景观小品做装饰,与中心公园整体景观融为一体,获得了村委、村民一致好评。
04
成效为王,做好“全面巩固”文章
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农村污水治理建设是基础,运维是关键,长效是根本。零直排村创建后,我区建立完善了政府、社会、村民三方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运维。
以湖埠村为例,项目建成及时汇总农户三水接入花名册、经营户隔油池花名册、管网设施花名册,双浦镇人民政府、湖埠村委严格落实《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通过发放宣传册、举办政策宣导会、开展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与湖埠村各农家乐、民宿经营排水户签订排水协议,确保餐厨废水经过预处理达到排入标准后再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终端设施进行处理,同时将污水治理和设施运维监管修订入“村规民约”中,并开通区县、镇街、村社三级监管电话,引导村民支持并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增强广大村民治水、护水、爱水的主人翁意识。
三、农污“零直排村”创建成效
西湖区农污治理工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见证了三个关键性的转变,从2014年的“有”到2019年的“全”再到2022年的“优”,经历了曲折但美好、艰辛却收获的农污治理道路,乡村人居环境也实现了“凤凰涅槃浴火重生”,通过农污“零直排村”示范点的创建,更让农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农污治理的“八字方针”、“五全理念”对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提升作用。
1、社会效应。通过开展农污“零直排村”示范建设,探索构建农村环境整体、系统的解决方案,推动农污治理数智赋能、数字化转型,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持续为高水平推进我区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做好支撑,助力长效运维管理,助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首善之区”。湖埠、双灵、桑园地项目建成以来,受到省市主管部门一致好评,陆续接待了上海、四川、重庆、广东、湖北、陕西等几十批外省市考察团,全面展示了西湖区农污治理特色亮点。
2、民生效应。通过开展农污“零直排村”示范建设,终端完成了“污水点”向“风景点”华丽蝶变,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助推美丽乡村、未来乡村建设,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乡村旅游产业收入,提升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湖埠零直排村建成以来,村内民宿、农家乐经营产值逐年递增,每年为湖埠村带来2500万收入。
3、生态效应。通过开展农污“零直排村”示范建设,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深化污水分级处理分级利用体系,结合农业用水、景观生态用水,减小污水处理率和加强水资源、氮磷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和农业水资源良性循环,让乡村的水更清、地更肥、景更美、民更富。桑园地项目建成后,年利用水肥资源达4.7万余吨,污泥还林1.6吨,污水终端负荷率降低25%,节省终端运行电费约20%,菜地每年减少氮、磷肥使用约3吨,为村民节省农业生产资金10万余元。
农村治污,久久为功。西湖区“农污零直排村”创建工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升级的探索。通过近几年的农污治理,乡村面貌焕然一新,达到了“还大地母亲以美丽容颜,为百姓带来美好生活”的目标,呈现了“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了乡愁”的美丽乡村画卷。
原标题:创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全力打造全域美丽西湖
关键词: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污水零直排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