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线上直播
订阅更多信息
更多流量 更易传播
产品详情
景区污水系统的处理能力,各国并无统一的限定。前苏联曾建议单个构筑物的处理能力不宜超过1400m3d,美国则把小厂的处理能力限定在3785 m3d的范围内。根据我国情况,建议把等于或小于4000 m3d的处理厂定义为景区污水处理厂。景区污水不同于城市污水(常包括部分工业废水),属于生活污水范畴。其水质水量特征可概括为:水质水量变化较大,污染物浓度偏低,即比城市污水低,污水可生化性良好,处理难度小。
一般来说,不同景区对出水的要求差异较大。应根据我国《地面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确定处理程度,以确保出水水质。如果出水采用土地处理法处理,则按土地处理法的要求计算。
景观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和建设结合了景区的整体规划和建筑特点,即外观设计上要与景区建筑环境相协调,以求美观;景观污水处理设备在污水处理工艺上力求简单实用,以方便管理;在高程布置上应尽量采用立体布局,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平面布置上要紧凑,以节省用地;污水处理厂位置应尽可能位于景区下风向,与其它建筑物有一定的距离,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景区污水处理设备的设备化,定型化,模块化,施工安装方便,运行简易,设备性能稳定,适合分期建设;处理程度高,污泥产量少,并尽可能采用节能处理技术。
根据景区废水处理的原则,应选择处理效果稳定、产泥少、节能的处理方法。景区系统中的各类建筑物一般均建有化粪池,所以,化粪池应与污水处理方法相结合。
*您想获取产品的资料:
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