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6日向海南省反馈督察报告。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了《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并系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态度坚决、力度要大、方法科学、程序合法”的原则,动真碰硬、依法依规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更科学的方法、更严格的法治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奋力谱写新征程美丽海南新篇章。
《整改方案》明确了四方面整改工作目标。一是生态文明建设认识和实践持续深化,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增强,海南向世界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成果的窗口作用进一步凸显。二是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并持续巩固前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果,做到真整改、彻底改。三是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增强,到2026年底,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生态安全风险总体可控。四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提升,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监测评价能力明显提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反馈问题列出了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验收单位。在此基础上,将督察整改工作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有机结合,提出了五方面主要措施。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度化、体系化,通过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不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完善问题常态化发现和整改机制,以更高标准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长牙齿”的措施狠抓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是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落地应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提档升级。大力推进“六水共治”,加快完成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分类防控噪声污染。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加强陆海统筹,持续开展重点海湾综合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工程建设。打造清洁能源岛,严禁新增煤电,安全发展核电,有序发展气电,积极开发海上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打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国标杆,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升级。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巩固扩大“禁塑”成果。实施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三年行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扎实推进博鳌近零碳示范区建设。向绿图强,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构建绿色现代化产业体系,锻造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竞争优势。拓宽“两山”转化通道,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三是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高质量建设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不断增强热带雨林“水库、粮库、钱库、碳库”功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大格局,着力提升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切实加强海防林保护力度。严格保护砂质岸线,提升海湾潟湖生态质量。建设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社会,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城镇建设与发展整体进程,推动生物多样性科普研学。
四是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完善与人口规模及潮汐式季节流动特征相适应的污水垃圾处置等环境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建设,启动全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以“无废岛”建设为抓手,构建建筑垃圾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资源化循环利用,2025年6月底前实现新增建筑垃圾应处理尽处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尾矿、废石、弃渣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完成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临高县、屯昌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建设,提升回收拆解能力。规范海南省天然橡胶初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管理,倒逼天然橡胶初加工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引导传统海水养殖向设施渔业模式转变,提升海水养殖行业现代化治理水平。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强化系统治理,加快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
五是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完善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监测评价能力提升工程。逐步建立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制度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体系,推进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深化应用,建设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标志性生态资源“一张图”。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五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依托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部署督察整改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整改难题。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实施主体责任、验收督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三是严格跟踪督办。建立完善跟踪督办、定期调度、通报约谈、验收销号等工作机制,构建整改工作闭环。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围绕重点问题线索,深入调查,厘清责任,精准问责。五是强化公众参与。按要求公开督察整改工作有关情况,加大整改正面典型、经验做法宣传力度,营造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海南省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生态立省不动摇,以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聚力攻坚、标本兼治,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实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争当美丽中国示范样板。
来源: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何维龙
编辑:杨松
原标题:海南省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关键词:
环保督察,海洋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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